江林宣言
(2024年7月7日)
以下独立城市:
林闫市 莹明市
遵循各市主权平等与相互承认的原则,
重申对《兰溪省服务器城市法》宗旨与原则的承诺,
承认并尊重彼此领土完整及现有边界的不可侵犯性,
认识到有必要在政治、经济、生态、人道主义等领域开展协调的城际合作,
兹声明如下:
1.北部城市合作联盟在其成员国主权平等的基础上成立。
2. 各成员市承诺依照本市基本法法程序,履行前苏联各项条约与协定所产生的城际义务。
3. 随着北部城市合作联盟,兰溪苏维埃社会主义共和政府联盟(兰溪苏联)终止其存在。
4.各成员市保证严格遵守原兰溪苏联中央拥有企业及其他市有企业领域的城际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