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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秋叶原市官方

    生效中 秋叶原法例《建筑 (收回土地) 规例》(第11A章)

    我已经基于人道主义多次通知了。到期没反对即视为同意,没得后补。你要为自己的不在意、不上心负责。
  2. 秋叶原市官方

  3. 秋叶原市官方

    生效中 秋叶原法例《建筑 (收回土地) 规例》(第11A章)

    状态: 1. 简称 本条例可引称为《建筑 (收回土地) 规例》。 2. 释义 在本条例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外—— 土地 (Land) 指在秋叶原范围内任何类别的土地; 收回土地申请 (Apply for Land resumption) 指为收回任何土地由署长向管委会所作的申请; 原持份者 (Former Owner) 就政府已收回的土地而言,指紧接该土地根据第3条归还政府之前,该土地的最后业主; 《建筑法》(Law of Building) 指《兰溪省建筑法》(Ver. 2024.8.1); 根据“公共”利益 (Public Interest) 而收回的土地用途指——...
  4. 秋叶原市官方

    已答复 群众留言—兰溪是九龙城寨吗

    并且这样导致的很现实的问题是——市长其实是管不了自己辖界内的建筑的。 哪怕像东湖站那样,我也只能低着头“恳求”持份者归还,我不认为这对将来的城市发展是好处。 城市法不允许城市肆意扩张是好事,但问题是,我不拓展,哪来的土地修高质量建筑?东湖市中心都成为事实上的飞地了。 PS:葡萄牙在1999年前也多次公开承认澳门是中国的一部分 东湖市中心,是时候该回家了……
  5. 秋叶原市官方

    已答复 群众留言—兰溪是九龙城寨吗

    问题是现在因为历史遗留原因,即使达成了协议也无法直接收回 我认为需要一个第三者作为见证,同时省政府应该尽快修订城市法和建筑法确立强制收地条款 delay no more(别再耽搁了),越耽搁,问题以后只会越大
  6. 秋叶原市官方

    未通过 忘川市审批程序。

    补充:原址都被占用了
  7. 秋叶原市官方

    未通过 忘川市审批程序。

    您新开一帖申请吧。
  8. 秋叶原市官方

    已答复 群众留言—兰溪是九龙城寨吗

    二编:是建筑法,sry
  9. 秋叶原市官方

    已答复 群众留言—兰溪是九龙城寨吗

    其实按照兰溪现有《城市法》框架—— 预设情况下:市长无论如何都不得收回交通建筑占地, 后果:无法实施市区重建、改造车站使其容纳更多路线 这对空间利用而言是致命的——这样就代表轨交路线越来越多的情况下,只能几乎「一线一站」,无法有效整合资源; 城市单独就强制收地立法:被断为「特区土匪」「特区特办」「特区特权」「祖父条款」; 后果:没人敢在你市建造,交恶 这也是个老生常谈的历史债。管委会啊,你们啥时候才能意识到这问题?总不能真的「一人一市」吧!
  10. 秋叶原市官方

    已通过 关于滨港地铁的新规划申请

    1. 经过核实,深广站往东还有一个延伸段哦~ 除非完全拆除该延伸段及恢复原状,或声明转交给秋湖纵横线,否则仍有几率被认定为BG1的一部分。 2. 现正BG1所占用之深广站部分属深广市政府授权东铁轨交使用的结构。
  11. 秋叶原市官方

    已通过 滨港单轨3号线的申请书

    抱歉,但我鉴于阁下搁置时间已经超过《城市法》所允许的范围,所以即使如此,你仍然不得继续施工。
  12. 秋叶原市官方

    兰溪的尽头是政治模拟

    兰溪的尽头是政治模拟
  13. 秋叶原市官方

    已通过 关于滨港地铁的新规划申请

    我在此代表秋叶原特别行政区 路政及运输署正式就“滨港地铁1号线” (Bingang Subway Line 1,省铁代码“BL1”) 提出临时管制。 原因如下—— - 秋叶原法例第11章《建筑条例》及其附属法例已经实施。 限制内容如下—— - 不得新增任何车站结构。 若持份者就此提出反对,请通过官方邮箱联络我们—— core@pokos.cn,并注明来意。我们将会尽快处理。 *相关邮件将由珀维灵兽阁代为转告
  14. 秋叶原市官方

    已撤销 关于东北线的线路申请

    我在此代表秋叶原特别行政区 路政及运输署正式就丁品轨道交通东北线” (DRT North-East Line,省铁代码未知) 提出临时管制。 原因如下—— - 秋叶原法例第11章《建筑条例》及其附属法例已经实施。 限制内容如下—— - 不得新增任何车站结构。 若持份者就此提出反对,请通过官方邮箱联络我们—— core@pokos.cn,并注明来意。我们将会尽快处理。 *相关邮件将由珀维灵兽阁代为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