秋叶原市官方 普通用户 2024/04/04 194 3 18 昨天 23:36 #1 其实按照兰溪现有《城市法》框架—— 预设情况下:市长无论如何都不得收回交通建筑占地, 后果:无法实施市区重建、改造车站使其容纳更多路线 这对空间利用而言是致命的——这样就代表轨交路线越来越多的情况下,只能几乎「一线一站」,无法有效整合资源; 城市单独就强制收地立法:被断为「特区土匪」「特区特办」「特区特权」「祖父条款」; 后果:没人敢在你市建造,交恶 这也是个老生常谈的历史债。管委会啊,你们啥时候才能意识到这问题?总不能真的「一人一市」吧!
其实按照兰溪现有《城市法》框架—— 预设情况下:市长无论如何都不得收回交通建筑占地, 后果:无法实施市区重建、改造车站使其容纳更多路线 这对空间利用而言是致命的——这样就代表轨交路线越来越多的情况下,只能几乎「一线一站」,无法有效整合资源; 城市单独就强制收地立法:被断为「特区土匪」「特区特办」「特区特权」「祖父条款」; 后果:没人敢在你市建造,交恶 这也是个老生常谈的历史债。管委会啊,你们啥时候才能意识到这问题?总不能真的「一人一市」吧!